11月5日科学史系在人文楼B206召开科学史系第212期系学术例会,报告人为科学史系沈宇斌副教授和博士后杨辰老师。

沈宇斌老师的报告题为“毛蚶能说话吗?1988年上海甲肝大流行的多物种史”,讨论1988年春上海甲型肝炎大流行。不同于既有研究集中于甲肝疫情与社会影响,他聚焦甲肝病毒的贝类载体毛蚶,从多物种史视角出发,重构这场由工程、生态、文化与市场等链条耦合推动公共卫生事件,指出此次甲肝流行是人类与毛蚶、病毒等非人类物种在特定历史-生态情境中的共构结果。

杨辰博士后汇报的题目是:“人类基因干预技术的伦理考量”,报告围绕基因干预技术体系、伦理风险及全球监管困境以及伦理框架重构展开。

基因干预技术是通过人为技术手段定向调控生物体基因序列、表达过程或遗传物质传递,进而改变遗传特征、生理功能或表型的技术操作,其范畴涵盖狭义的基因编辑技术与广义的细胞核移植、核酸治疗、诱导多能干细胞、配子生成及靶向递送等六类技术。其中细胞核移植技术中的线粒体替代疗法仅在英国、澳大利亚等少数国家允许,因可能产生“三亲婴儿”引发伦理争议,而生殖性克隆在人体应用上被明确禁止;核酸治疗不直接编辑基因,而是通过干预基因表达发挥作用,若作用于生殖细胞或早期胚胎,相关调控可能被永久整合到基因组中;诱导多能干细胞技术于2006年在小鼠实验中首次成功,2012年斩获诺贝尔奖,目前已广泛应用于疾病建模、药物筛选及再生医学领域;靶向递送技术作为基因编辑与核酸治疗的重要辅助技术,其精准性至关重要,一旦递送错误,可能误作用于生殖细胞引发非预期干预。
在伦理与监管层面,2020年一项针对全球106个国家的调研显示,仅96个国家针对可遗传基因编辑制定相关规定,虽然全球范围内尚无国家明确允许可遗传基因编辑的临床研究。各国监管模式呈现显著差异:美国未出台联邦层级统一法律,主要依靠科研资金管控与国家卫生研究院、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审批进行监管,且各州监管政策存在较大差异;英国设立专门的人类受精和胚胎学管理局,是最早对基因干预技术立法的国家,然而引人深思的是,英国也是全球首个将线粒体置换技术应用合法化的国家,截至2023年已有约30个通过该技术诞生的婴儿;中国在2020年前主要依靠管理办法与指导原则进行监管,2020年《民法典》新增相关条款后,才逐步完善该领域法律框架。当前监管体系还面临机制碎片化、缺乏专门监管部门等困境,随着技术迭代,人兽嵌合体、线粒体置换等技术易突破现有监管范围,出现“技术翻墙”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杨辰博士认为需转变治理模式,从以往后置、局部的技术追逐式监管,转向预防式、前置的全局治理;同时应建立独立的多层级监管机制,制定专门针对可遗传基因干预的规章制度,以应对技术快速发展带来的挑战。同时,她指出蕾切尔·卡逊在《寂静的春天》中揭示了人类利用化学物质达到短期目标所带来的难以消除而可怕的生态污染。历史正在生物领域重演。不要忽视了其潜在的、不可逆的生物风险与化学风险同样复杂且影响深远。人们需要重新思考与自然的关系,基因层面的干预是人对自然界最微观层面的干预,需要从生命物质、个体、物种、生态、这样一个多维的、动态的、相互作用的角度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在整体世界观与伦理观转变之后,人类基因干预技术与生命科技的发展前景将会以尊重生态的完整性和永续发展为目标。这些转变共同指引人类走出一条技术进步与生态保护并行的长远之路。

报告结束后,在场师生围绕多项问题展开讨论,如:监管条例中人兽嵌合体脑部人类细胞不超30%的比例确定依据;胚胎 14 天原则的确定依据;中国伦理框架多借鉴西方是否存在文化张力;人类基因干预与自然演化的本质区别;富人借助基因筛选、编辑加剧社会不平等的应对方式;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定论情况;干细胞治疗的成熟程度等等。
